梁棟現(xiàn)在的職務是省委常委、副省長兼南崗市委書記,這就注定他在南崗不會待得太久。
目前,南崗的局面已經(jīng)初步鋪開,但地方債務問題是否能夠得到妥善解決,仍然是一個未知數(shù)。
對于這個問題,梁棟始終堅信,地方債務問題的根源其實在于人。
更確切地說,是地方主要領導的問題。
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,我們評判一個地方的主要領導是否有魄力,往往取決于他在自己的職位上是否敢于大刀闊斧地開展工作。
回溯到九四年,分稅制改革重新界定了中央與地方的財權和事權,這使得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財力大幅減少。
為了填補財政缺口,地方政府開始依賴土地出讓來獲取收入,并逐漸形成了一種‘土地財政’模式。
‘土地財政’模式的出現(xiàn),其實是分稅制改革所帶來的必然結(jié)果之一。
對于這個問題,我們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,而應該以全面、客觀的視角來審視它。
一方面,我們不能對‘土地財政’模式全盤否定。
事實上,在特定的歷史時期,它對國民經(jīng)濟的發(fā)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。
具體來說,地方政府通過出讓土地這一方式,能夠迅速地籌集到大量資金。
而且,土地出讓所帶來的收入不僅規(guī)模龐大,而且相對穩(wěn)定,這使得地方政府能夠?qū)⑵淇焖偻度氲交A設施建設中,有力地推動了城市化進程的加速。
另一方面,‘土地財政’模式為地方政府提供了穩(wěn)定的財政來源。
有了這樣的資金保障,地方政府就能夠更加積極地促進本地經(jīng)濟的發(fā)展,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,不斷提升公共服務的質(zhì)量。
這些舉措不僅會直接影響到地方的營商環(huán)境,還會對老百姓的生活體驗產(chǎn)生深遠的影響。
在一座城市中,并非所有的土地都能被地方政府隨心所欲地出售。
這里涉及到一個重要的概念,即土地儲備。
簡單來說,土地儲備就是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,在其批準權限范圍內(nèi),通過收回、收購、征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,對這些土地進行儲存或進行前期開發(fā)整理,并最終將其提供給社會用于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。
可以想象一下,如果國家對每個城市的土地使用都放任不管,那么各個城市很可能會盲目地、無序地、永無止境地擴張下去。
這樣一來,土地資源將會被過度開發(fā)和濫用,不僅會對環(huán)境造成嚴重破壞,還會導致城市發(fā)展失去平衡和可持續(xù)性。
而那些被儲備起來的土地,就像是一個城市的‘儲蓄罐’。
每賣掉一塊土地,這個‘儲蓄罐’里的土地就會減少一塊。
當一個城市的土地儲備逐漸被耗盡時,就意味著這個‘儲蓄罐’快要見底了。
到了這個時候,問題就開始凸顯出來了。
因為土地出讓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之一,當可出讓的土地越來越少,財政收入自然就會跟著放緩。
更糟糕的是,當財政收入入不敷出時,地方債務問題就會不可避免地凸顯出來。
為了維持城市的正常運轉(zhuǎn)和發(fā)展,地方政府可能不得不通過發(fā)行地方債務等方式來填補財政缺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