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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初。
駐朝鮮將軍周遇吉回京述職,周遇吉在朝鮮四年,以沉默少言,不怒自威,軍紀嚴明,秋毫無犯,戰(zhàn)績卓著,而受到朝鮮上下一致的尊重和愛戴,聽聞周遇吉要離開,從朝鮮王到下面普通的普通百姓都是不舍,夾道相送了幾十里,朝鮮王更是上疏大明,請求派周遇吉永駐朝鮮。
但朱慈烺卻舍不得將周遇吉這樣一個猛將,一直放在平安無戰(zhàn)事的朝鮮,因此令徐文樸駐扎朝鮮,而將周遇吉調(diào)回京師,另行任用,
十一日,隆武帝朱慈烺在武英殿設(shè)宴,和周遇吉以及他的副將,莊子固暢飲。
莊子固亦是猛將,前世歷史上,他和劉肇基一起戰(zhàn)死在了揚州。這一世跟隨周遇吉南征北戰(zhàn),亦是立下了赫赫戰(zhàn)功。
面對英烈,聽著兩人說起遼東激戰(zhàn),那一場場驚心動魄的血戰(zhàn),朱慈烺心情愉快。
第二次,朝廷擢周遇吉左都督,為寧夏總兵,掛安西將軍印。同時封其妻為一品誥命夫人。歷史上,寧武關(guān)之戰(zhàn)時,周妻相助丈夫守城,城破之后,依然占據(jù)屋頂,向流賊放箭,后為流賊所殺。
莊子固擢都督僉事,為青海總兵。
“遼東雖平,但西北之事,卻遠沒有到平息的時候,你到寧夏之后,要配合史閣部,加緊練兵,以防不測!”
臨行前,朱慈烺牽著周遇吉的手叮囑。
周遇吉感激陛下的器重和恩遇,跪在地上:“臣領(lǐng)命!”
……
“咚,咚,咚咚~~”
隨著新年的鐘聲,隆武十二年來到。
大年初一,隆武帝在皇極殿接受群臣的新年祝賀,并賞賜群臣和勛貴酒菜。
一晃十二年過去了,感覺登基之日仿佛就是在昨日,但群臣的面貌卻已然是發(fā)生了巨大的變化,不再是愁眉苦臉,眼神焦慮,欲言又止,而一個個是精神抖擻,敢所言,敢任事,沒有過去的壓抑,而是展現(xiàn)出了一種蓬勃。
---雖然繼位以來,朱慈烺“一意孤行”的進行了很多政策的調(diào)整,但從來沒有一個臣子因為反對他的政策,而被他下獄論罪,朱慈烺所為的就是一條,道不同不相為謀,但是行政官員,不同意朝廷的決議,可以辭官,但只要在位,就必須執(zhí)行朝廷的意志。
相反,朱慈烺對御史、監(jiān)察官員,卻沒有這方面的要求,一直到現(xiàn)在,都有御史上疏反對一體當差一體納糧,但朱慈烺并沒有責(zé)罰,因為御史本就應(yīng)該是天然的反對者。只要不逾越分際,就可以被容忍,也必須被容忍。
……
初六內(nèi)閣開議。
朱慈烺親臨。
“朕今日要說的,只有一個字,法!”
“都察院彈劾,廣州知府收受賄賂,干預(yù)判案,其一府境內(nèi),積壓的案子,竟然有千件!
“最長的,竟然六年未判,告狀的老頭已經(jīng)故去。”
“朝廷責(zé)問,廣州知府竟然以公務(wù)繁忙,沒有時間審案做推諉!
“前年,廣西有一件案子,知縣曲解大明律,妄下判決!縣民不服,告到省城,方才大白于天下!
“山西有仵作,竟然不知驗尸五法,但有命案,竟然是將過去的驗尸報告,拿過來隨便一抄了事!”
“這樣處置,焉能沒有冤案?”
“天下百姓,一求安居樂業(yè),沒有盜匪,二來就是司法公正,明鏡高懸,但有委屈,官府可以主持公道,懲惡揚善,如果百姓空有冤屈,卻得不到伸張,必然對官府失望,對朝廷失望,時間長久,民怨累積,必然會惹出亂子!
“此種種亂象,非改不可。”
……
很快,內(nèi)閣傳出消息,說陛下要依照大明律,制定新的條例,同時修改官制,新設(shè)司法官。
簡單一句話,以后的知縣知府只抓地方行政,不再管司法,但有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,將有專門的法官進行審理,知縣知府所有事務(wù)一把抓,升堂審案、衙役口喊威武的場景,將變成歷史。
行政權(quán)和司法權(quán),將被分開。
至于維持治安,抓捕盜賊,當然還是縣令的事,只是如何定罪,就不是縣令可以參與的了。
當然了,一縣之首還是知縣,縣司法官的品級為從七品,和縣丞同級,位在知縣之下。
消息傳出,又是轟動。
一縣父母官,主管縣內(nèi)的一切,這已經(jīng)是千年的傳統(tǒng),從沒聽說過有什么問題,陛下怎么別出心裁,在知縣之外,要新設(shè)什么司法官?這是分知縣知府的權(quán)力嗎?又者,朝廷財稅緊張,如果新設(shè)司法官,豈非又得多發(fā)俸祿?
至于修訂法律,就更是重大了。
歷朝歷代,增修律法都是一件大事,本朝從開國到現(xiàn)在,雖然世事變化,皇帝更迭,但大明律的本文自太祖皇帝訂下之后,就始終未再動一字,有變通之處﹐則發(fā)布詔令或制定條例﹐輔律而行。
弘治十三年制定《問刑條例》二百七十九條。嘉靖二十九年重修﹐增內(nèi)三百七十六條﹔萬歷十三年又重修﹐增內(nèi)三百八十二條。此后律﹑例并行。
現(xiàn)在隆武陛下要增訂大明律,豈非是大事?
立刻,朝臣中就有人提出反對意外,認為大明律已經(jīng)很是完善,何必勞民傷財?shù)男薷暮驼垓v?
但隆武帝堅持。
……
內(nèi)閣和刑部還是領(lǐng)受了命令,開始進行大明律的增編和細定。
《大明律》共分30卷,由明太祖朱元璋總結(jié)歷代法律施行的經(jīng)驗和教訓(xùn)而成,篇目有名例一卷,包括五刑、十惡、八議以及吏律二卷、戶律七卷、禮律二卷、兵律五卷、刑律十一卷、工律二卷。
照隆武帝的意思,將增加《商律》,在保護商人的權(quán)益之外,亦提出“專利保護”。
《吏律》新增,行政官員不得干預(yù)司法,違者重處。
《刑律》新增上訴制度,認為縣法官不公,原被告都可告到上一級州法官,最后是省法衙門。
三審定驗,可以請訟師。
《戶律》增設(shè)“通郵”條例,戶部在各地設(shè)立驛站,成立通郵司,鼓勵民間投遞信件或者傳遞報紙,加強信息傳遞,但有損壞信件者,以偷盜重罪論處。
同時對“鹽法”“戶役”“商稅”“外貿(mào)”“藩屬”“詔獄”等已經(jīng)落后時代,不合時宜的地方,進行條例增修。
其實在朱慈烺看來,大明律的本文其實已經(jīng)需要大改了,但明太祖朱元璋嚴禁嗣君“變亂成法”,這個祖制的大帽子,依然不是輕易就可以掀翻的。沒辦法,他只能遵照弘治、嘉靖、萬歷年間的舊例,縫縫補補,先對大明律進行條例增訂,待以后時間成熟了,再對《大明律》大改。
……
新設(shè)司法官,等于全國一下子又多出了很多的官缺,而且還要設(shè)立專門的司法衙門,朝廷一下又多支出很多,群臣有議論,但隆武帝卻以為,這是朝廷的必要支出,比起百姓可能遭受到的冤屈,朝廷一年多花百萬兩的銀子,又算什么呢?
“司法官獨立判案,獨立負責(zé)!
“班頭衙役仵作,以及偵緝事務(wù),依然歸行政衙門,司法官只負責(zé)斷案。”
“在地官員,任何人都不得干預(yù)司法,干預(yù)法官斷案,即便你是一省之刑名,也不能干預(yù)縣法官的裁決,違者,輕則革職,重責(zé)下獄!”
“司法官員,需的精通司法,但是上任,需的經(jīng)過司法考試,上任前,面對大明律宣讀誓言!
“司法官員罔判、瀆職,收受賄賂者,以知法犯法,三倍論罪!”
……
二月,隆武帝再發(fā)下圣旨,從今年起,各省鄉(xiāng)試的舉人名額,予以大幅增加,中央會試錄取的進士,二甲三甲增加一倍,從過去的一次三百多人,擴大為七百人。
只頭甲依然是三名。
消息傳出,天下讀書人都是喜悅,如此一來,他們當官的機會,那就是增加了很多,而增加的這些官員,一部分轉(zhuǎn)為司法官,另一部分則充實到新設(shè)的其他衙門中。
……
三月。
外蒙喀爾喀再次傳來捷報。
剌兒河兵敗之后,扎薩克圖汗召集殘部,繼續(xù)向北逃竄。
安北將軍李定國追擊兩千里,最終在伊爾根斯克附近追上了札薩克圖汗。
伊爾根斯克距離烏蘭巴托已經(jīng)一千里,周圍缺乏水草,不能深入,札薩克圖汗自以為安全,但不想李定國鍥而不舍,從土謝圖汗處索來糧草,以車臣騎兵為向?qū)В林x圖汗騎兵為策應(yīng),經(jīng)歷艱辛,以一萬騎兵忽然出現(xiàn)在伊爾根斯克,加上天氣忽然變化,加上大風(fēng)揚起沙塵,目不能視,面對大明騎兵的忽然殺到,札薩克圖汗的蒙古騎兵事前絲毫沒有察覺,直到大明騎兵殺到,他們才驚慌迎戰(zhàn)。
但晚了。
李定國親自帶隊沖鋒,劉文秀側(cè)擊,車臣降將沙希岱奮勇沖殺,兩次落馬,兩次復(fù)起,直入札薩克圖汗的中軍大帳,砍倒大纛。
札薩克圖汗蒙古被殺的大敗,
札薩克圖汗本人試圖率兵反擊,但被大明弓箭射中,帶傷逃走。
其弟錫里巴咱爾率領(lǐng)殘部投降。
這一戰(zhàn),除札薩克圖汗之外,其兒子,兄弟,妻妾,女兒以下百余人,全部被大明俘獲,大小諾顏幾十人,或死于軍中,或向大明投降、男女兩萬七千余人,以及符敕、金銀印信等物品,馬、駝、牛、羊四萬余頭,全部為李定國所得。
三天后,又急又氣,悔恨交加的札薩克圖汗傷重不治,死在百里之外的涅爾琴斯克(尼布楚)。
就在札薩克圖汗死亡的當日,他一直懇求的援兵,羅剎人和哥薩克聯(lián)軍出現(xiàn)在了尼布楚。
一共五千余人。
但札薩克圖汗已經(jīng)兵敗身死,面對軍心士氣正是旺盛,戰(zhàn)力精良的大明軍,,他們不敢挑釁,只能灰溜溜的退走。
……
扎薩克圖汗兵敗身死,土謝圖汗身死,而另一個車臣汗早前為札薩克圖汗擊敗,帶領(lǐng)殘余的部眾,逃往尼布楚北面,往伏爾加河下游而去,土謝圖汗向大明臣服,整個喀爾喀蒙古都納入大明的勢力范圍。
但這并不是結(jié)束,歷史上,華夏文明曾經(jīng)數(shù)次封狼居胥,勒石燕然,將游牧民族打的倉惶北遁。但因為距離遙遠、地理氣候和時代的技術(shù)所限,華夏王朝無法在喀爾喀蒙古立足,不論戰(zhàn)果多么輝煌,軍事多么昌盛,最后也都得撤走。
匈奴滅,突厥起,其后是契丹,女真,蒙古,草原游牧源源不絕,始終是華夏的大患。
這一世也一樣,雖然大明國力已經(jīng)走出低谷,漸漸中興,但朱慈烺非常清醒,他知道,要想控制喀爾喀外蒙古,絕不是一時一力所能做到的,必須從長計議,現(xiàn)在最好的辦法,還是應(yīng)該效仿清朝治理羈絆外蒙古之法,確定藩屬,先穩(wěn)固勢力范圍,再徐徐圖之。
……
召集內(nèi)閣和軍機處重臣,經(jīng)過商議和審慎的考慮,朱慈烺決定,封原札薩克圖汗的弟弟,投降的錫里巴咱爾,為新的扎薩克圖國公;封奮勇沖殺,原本只是一個小諾顏,但在喀爾喀立下大功的車臣降將沙希岱為新的車臣國公,加上土謝圖汗,外蒙喀爾喀依然是由三個國公分治。
不同的是,札薩克圖蒙古的土地和百姓,分出一半給予新的車臣國公。等于
原本實力較小的車臣蒙古,成為喀爾喀蒙古最強大的一方。
三方都施行大明年號,大明朝廷為他們劃定邊界和草場,非有大明朝廷的命令,三方人員和兵馬,不得逾越邊境一步,如果是牲畜走失,也需要雙方協(xié)調(diào)解決。
大事聽命于大明,如果是三方起了糾紛,需得等大明朝廷的裁決,在大明裁決沒有出來之前,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動,如果有違,大明不但削除他國公的位置,而且興兵討伐。
為什么規(guī)定這么嚴?
就是為了防止三方相互吞并,形成統(tǒng)一。
因為固定邊界,禁止人員流動,時間長了,三方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固定的心理認知,他是他,我是我,即便有野心者想要將他們?nèi)医y(tǒng)合為一家,也是會增加很大的難度。
清朝是這么做的,甚至有鼠疫饑荒年,牧民不能自由遷移放牧,最后餓死的情況發(fā)生。